川岛芳子当年被执行死刑没有?
1948年3月25日,川岛芳子在写完遗书后,于清晨在北平第一监狱被执行枪决,终年41岁。
1947年10月5日,北平高等法院在拥挤人潮的围观下做出判决,认定金碧辉(川岛芳子)是叛国者,汉奸罪、间谍罪成立,判处死刑。
判决文称:
一、被告生父为前清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以汉奸罪论处。
二、被告同日本政要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以男装进行间谍活动,引发了上海事变。
三、被告参与将溥仪及其家属接出天津,为筹建伪满进行准备工作;四、被告长期和关东军往来,曾被任命为“安国军司令”。
扩展资料
川岛芳子的经历:
民国元年(1912年)清朝灭亡,善耆欲借日本之力复国,将女儿显_送给川岛浪速做养女。显_从此更名川岛芳子,被送往日本接受军国主义教育,成年后返回中国,长期为日本做间谍。
民国十六年(1927年)与蒙匪巴布扎布之子甘珠尔扎布结婚,实为对内蒙进行政治侵略的手段。民国十七年(1928年)前去上海从事特务活动。
历任伪满洲国“安国军总司令”、“华北人民自卫军总司令”等要职,曾先后参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满洲独立运动等秘密军事行动,并亲自导演了震惊中外的上海一二八事变和转移婉容等祸国事件,被称为“男装女谍”、“东方女魔”。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军战败投降。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3月25日,川岛芳子被以汉奸罪判处死刑,在北平第一监狱执行枪决,终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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