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加工和生产加工的区别
流通加工和生产加工的区别如下:
1、转换不同
对于可转换公司,计算流通加工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生产加工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2、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流通加工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生产加工分母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3、处理方法不同
流通加工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而生产加工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
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
4、核算基础单位不同
核算基础不同,流通加工是以产业活动单位为基本核算单位,而生产加工是以独立核算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