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综合所得的是
法律主观:
【问题】 新实行的 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较老税法而言,主要有哪些变化? 【解答】 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 二是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三是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四是 纳税 期限由7天改为15天。 通过上述四方面的修改,大幅度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纳税负担,适当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税收负担,同时也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据统计,这次税改,月收入38600元成为临界点,收入在临界点以下的纳税人,税款不同程度的减少(最高减少税款480元),收入在临界点以上的纳税人,税款不同程度的增加(最高增加税款1195元)。(从我省情况看,约有近900万人 个税 减负,约2万人税负增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