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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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1、前记:包括机构名称,费别(支付与报销类别),患者情况,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 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 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基本是处方抬头部分+临床诊断)。
2、正文: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 用法用量。(与药品相关部分,这是正事)3、后记:有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所有签字、药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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