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补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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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讲法
2023-01-28 · TA获得超过47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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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会保险补缴的政策,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进行,补缴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其次就是不教的话是分单位,以及个人来进行的,如果是单位的话,需要填写一定的材料,比如说,社会保险人员的申报表。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和成熟,社保对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现实中,也存在着社保缴纳中断的情况,如用人单位故意中断、劳动者失业中断等,今天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成都社保补缴新政。
一、社保补缴相关政策
      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在每年初公告期内可申请补缴上一年度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每年度公告期后可申请补缴本年度中断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
二、社保补缴具体规定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三、职工社保补缴规定
      根据成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2、2011年7月1日之后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3、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应制定补缴计划,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备案,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4、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部分,缓缴期满应及时补缴。
      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其中的补缴条件和时间限制,从而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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