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会计法规的层次及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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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按制定机关和效力的不同,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会计法律,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会计法规。会计法律的名称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令形式发布实施的会计法规。
(3)会计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辖各部、委、局、署、行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发布实施的会计法规。部门规章的名称一般为:“××准则”、“××制度”、“××办法”、“××规范”、“××规定”、“××实施细则”等。这个层次的会计法规所占的比例最大,涉及面最广,具有及时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强的特点。
(4)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地方性与会计有关的法规、规章。
(1)会计法律,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形式颁布的会计法规。会计法律的名称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令形式发布实施的会计法规。
(3)会计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辖各部、委、局、署、行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发布实施的会计法规。部门规章的名称一般为:“××准则”、“××制度”、“××办法”、“××规范”、“××规定”、“××实施细则”等。这个层次的会计法规所占的比例最大,涉及面最广,具有及时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强的特点。
(4)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地方性与会计有关的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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