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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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专业知识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出最合理的方法,执行到位每个细节都很重要。中达咨询就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总则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务派遣工的管理,理顺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提高用工效率,防止无效用工,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1、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
2、节约用工原则。
3、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为主的原则。
4、谁用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5、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和使用派遣工。
使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需要装卸、搬运、土建(含石工、泥工、木工)和突击性工作任务等。
二、派遣工用工的报批程序
各用工单位实行周计划申报制度,务必于每周五编制下周用工计划,按照生产(维修)、供销、后勤三条线归口管理,首先分别由分管生产(维修)、供销、后勤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报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汇总后按审批计划分配和使用派遣工。凡一个项目一次性用工量达10人及以上的,事前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因生产工作需要急需使用派遣工而又无用工计划的,事后2小时之内必须向分管领导补报紧急用工申请。各用工单位在派遣工完成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将派遣工退回维修中心。
各用工单位涉及技改、安全整改等项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职能部门(技术质量处、生产安全处)审定,并由其出具书面技改通知书(含设计文件)或安全整改通知书(含设计文件)下达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按通知书实施。
计划派遣工用工报表要填写用工事由、计划起止时间、计划用工量、预计费用额度等事项;用工结束后要填写实际派遣工用工报表,报表须注明实际用工量、实际用工时间、实际费用额度等,并按报批程序审核和结算。用工单位(班组
或个人)必须对用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和派遣工报酬
劳务合同的签订
人文处代表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提供方签订劳务
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劳务合同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要详细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劳务提供方要对派遣工进行必要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派遣工的报酬
派遣工的报酬原则上实行计件制或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核算,由人文处会同维修中心确定计件标准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确实无法明确计件的工作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核算,其核算的费用由人文处会同技术质量处、维修中心与劳务提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
派遣工报酬的支付
每月或劳务结束后,维修中心与劳务提供方结算费用。由维修中心填写费用结算原始凭证并附派遣工用工报表按月度汇总后分生产(维修)、供销、后勤三类分别报人文处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财务处核实支付。
四、管理职责
人文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与劳务提供方签订劳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2、负责相关单位年度派遣工费用的核定和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审核。
3、负责对公司派遣工使用的监管工作。
财务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稽核。
2、负责公司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支付。
维修中心的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派遣工使用计划的初审、汇总工作。
2、负责公司派遣工的日常管理和调配工作,并检查、监督各用工单位的使用情况。
3、配合技术质量处做好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4、负责公司派遣工管理工作中各种报表的编制、核实、汇总、上报、保存等工作。
5、负责将派遣工用工费用相关报表通报用工单位确认。
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1、负责本单位派遣工使用计划的申报及实际用工量的确认。
2、负责派遣工在本单位使用时的管理工作,对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负责。
3、参与本单位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技术质量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维修中心套用定额及标准的审核。
2、负责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有关技改、整改项目的正
确审定及出具相应的设计文件。
3、负责牵头组织对公司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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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务派遣工的管理,理顺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提高用工效率,防止无效用工,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1、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
2、节约用工原则。
3、以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急、难、险、重等工作任务为主的原则。
4、谁用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5、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和使用派遣工。
使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需要装卸、搬运、土建(含石工、泥工、木工)和突击性工作任务等。
二、派遣工用工的报批程序
各用工单位实行周计划申报制度,务必于每周五编制下周用工计划,按照生产(维修)、供销、后勤三条线归口管理,首先分别由分管生产(维修)、供销、后勤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报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汇总后按审批计划分配和使用派遣工。凡一个项目一次性用工量达10人及以上的,事前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因生产工作需要急需使用派遣工而又无用工计划的,事后2小时之内必须向分管领导补报紧急用工申请。各用工单位在派遣工完成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将派遣工退回维修中心。
各用工单位涉及技改、安全整改等项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职能部门(技术质量处、生产安全处)审定,并由其出具书面技改通知书(含设计文件)或安全整改通知书(含设计文件)下达维修中心,维修中心按通知书实施。
计划派遣工用工报表要填写用工事由、计划起止时间、计划用工量、预计费用额度等事项;用工结束后要填写实际派遣工用工报表,报表须注明实际用工量、实际用工时间、实际费用额度等,并按报批程序审核和结算。用工单位(班组
或个人)必须对用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和派遣工报酬
劳务合同的签订
人文处代表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提供方签订劳务
合同和安全责任书。劳务合同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要详细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劳务提供方要对派遣工进行必要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派遣工的报酬
派遣工的报酬原则上实行计件制或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核算,由人文处会同维修中心确定计件标准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确实无法明确计件的工作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核算,其核算的费用由人文处会同技术质量处、维修中心与劳务提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劳务合同中明确。
派遣工报酬的支付
每月或劳务结束后,维修中心与劳务提供方结算费用。由维修中心填写费用结算原始凭证并附派遣工用工报表按月度汇总后分生产(维修)、供销、后勤三类分别报人文处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财务处核实支付。
四、管理职责
人文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与劳务提供方签订劳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2、负责相关单位年度派遣工费用的核定和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审核。
3、负责对公司派遣工使用的监管工作。
财务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稽核。
2、负责公司月度实际派遣工费用的支付。
维修中心的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派遣工使用计划的初审、汇总工作。
2、负责公司派遣工的日常管理和调配工作,并检查、监督各用工单位的使用情况。
3、配合技术质量处做好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4、负责公司派遣工管理工作中各种报表的编制、核实、汇总、上报、保存等工作。
5、负责将派遣工用工费用相关报表通报用工单位确认。
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1、负责本单位派遣工使用计划的申报及实际用工量的确认。
2、负责派遣工在本单位使用时的管理工作,对工作质量、效率和安全负责。
3、参与本单位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技术质量处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维修中心套用定额及标准的审核。
2、负责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有关技改、整改项目的正
确审定及出具相应的设计文件。
3、负责牵头组织对公司收方计件项目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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