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直接起诉吗
法律主观: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拿着工资 欠条 起诉,可以告谁? (1)如果是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起诉,被告主体一般只能是出具欠条的相对人或构成 表见代理 的相对方; (2)如果是按照 劳动争议 案件起诉,被告主体应当是聘用劳动者一方,如直接聘用方没有用工权,一直追到有用工权的单位,与聘用方承担 连带责任 ; (3)如果是按照 建设工程 承包关系起诉,要看原告是否是实际施工人,如是实际施工人,应当将发包人、违法转包人、分包人均列为被告,但发包方一般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除了欠工资,还有其他劳动纠纷应该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仅仅欠劳动者工资,还与劳动者有 劳动关系 争议,那么如果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法院应当提醒劳动者先申请 劳动仲裁 ,而后有不服的再来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除了欠工资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有劳动纠纷存在的,劳动者只能按照劳动案件程序处理,先到劳动仲裁局申请 仲裁 ,而不能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