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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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应收未收回的债权。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
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账款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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