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枪的持枪姿势具体介绍如下:
1、右手握枪不要太松,也不能太紧,应自然握住手枪,把右手臂抬起与右肩平行,向右侧外抻出,双脚分开与两肩距离大致相等,脸向右转,目光瞄向准星与目标,就可以射击了。
2、双手握枪,双脚分开与双肩距离大至相等,双臂抬起向前抻出,双臂与双肩保持平行,脸向前方目光瞄向准星与目标射击。
扩展资料:
射击姿势介绍
1、卧姿无依托射击
卧姿无依托射击是常见的射击姿势,在这个姿势下容易通过双臂的架设与枪支构成三点支撑,是相对稳定的射击方式。
2、坐姿无依托射击
坐姿无依托射击具备稳固的特点,由于有了更多的支撑点,枪身架在稳固的膝盖上,理论上能达到出色的射击效果。
3、侧姿
侧姿有利于狙击手在狭小空间内作战。该姿势主要依托点位于狙击手大腿外侧。由于将近六成力量用于手部支撑,在瞄准上有一定难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射击姿势
右手握枪时,虎口要正对,并紧贴“枪颈”(握把后上方的弯曲部)。
单臂据枪由站、握、挺、抬、摆五个技术动作组成、站立时,两脚分开约与肩同宽或稍大于肩宽。两脚尖自然分开,含胸塌肩并稍向左后方“坐”,左臂自然下垂或叉腰、背于后身。
右手握枪时,虎口要正对,并紧贴“枪颈”(握把后上方的弯曲部),以减少虎口与火身轴线的距离,同时使火身轴线与右手臂在同一垂面内,便于在食指扣扳机时使虎口与食指形成合力,手掌内侧满贴枪体,拇指自然前伸,食指第一节中部靠在扳机上,食指内侧与枪身之间留有空隙。
扩展资料:
手枪射击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警察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2、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手枪射击
一、手枪单手持枪和射击姿势:
1、单手持枪法:手臂挺直,使枪、手臂在一条直线,并垂直于身体,左手顺势插握自己身体左侧部,右手虎口抓握枪柄,食指轻轻扣动扳机成待击发状态。瞄准准备击发时,右手抓握枪时力度要适中,不能过度用力死板,也不能任随枪击发时跳动,自我感觉合适即可,同时右眼、准星、枪身成一条直线直指目标,做到有意瞄准,在无意识中扣动扳机将子弹射击。
由于此姿势需达到射击稳定的时间长,在运动过程中射击的稳定性差,一般不适用于实战射击。
2、双手握枪持枪和射击姿势:利手持枪的肩膀后拉,持枪一侧的脚退后一小步,身体侧转约30度至45度;举枪时上身前倾,双肘关节微弯,持枪的手将枪向前推出,另一手掌轻轻包覆持枪手的指节,向后拉回;注意双肘关节仍然微弯,非持枪手的手掌并不用来支撑持枪手的掌缘(也就是说不置于握把下方)。这种射姿兼具了有效控制后座力和能快速攫取目标的双重优点,是现代常用的手枪射姿之一。根据个人的训练和习惯,双手持枪又有两种姿势(茶杯式、推拉式)。
a、茶杯式双手持枪法:利手持枪的肩膀后拉,持枪一侧的脚退后一小步,身体侧转约30度至45度;举枪时上身前倾,双肘关节微弯,持枪的手将枪向前推出,另一手掌轻轻包覆持枪手的指节,向后拉回;注意双肘关节仍然微弯,非持枪手的手掌并不用来支撑持枪手的掌缘(也就是说不置于握把下方)。这种射姿兼具了有效控制后座力和能快速攫取目标的双重优点,是现代常用的手枪射姿之一。
b、推拉式双手持枪法:左脚向前大半步,脚尖朝目标方向,或稍微右偏,右脚尖方向与目标呈90。,两腿自然挺直,含胸拔背,整个身体与目标呈45。;右手虎口对正握把后方,拇指自然伸直,用手掌肉厚部分和余指合力握住握把,食指贴于扳机上(食指内侧与枪之间应有不大的空隙);右手前推,左手后拉,将枪握住,头部靠右侧倾斜,自然贴着右大臂,瞄准线与右手臂呈一直线,右眼与瞄准线重叠。
3、伟佛式双手持枪法(手枪搜索射击法):两腿自然分开,大概与肩宽;侧身面对对方,即以自己左侧面的对方;右手持枪,伸与左肩前,左手握右手中、无名、小母指,即左右手在手枪握把小重合;闭左眼,用右眼瞄准,头下压,肩下垂。
韦佛式射击姿式是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洛杉矶世界射击运动员韦佛发明的,较其他以前的射击姿式有以下优点:a、射击的姿式比较稳定;b、便与保护自己,便于转换姿式;c、动作接近人体的自然反应。
第二种:双手握枪,双脚分开与双肩距离大至相等,双臂抬起向前抻出,双臂与双肩保持平行,脸向前方目光瞄向准星与目标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