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家庭遗产问题,请各位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后与丁某结婚,现我父亲已经过逝,过逝前留有遗嘱说丁某为第一继承人,我为第二继承人,现丁某想把房子继承人转给她大儿子,请问,法律上是否允许这样做?我是否还... 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后与丁某结婚,现我父亲已经过逝,过逝前留有遗嘱说丁某为第一继承人,我为第二继承人,现丁某想把房子继承人转给她大儿子,请问,法律上是否允许这样做?我是否还是第二继承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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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大阳
2009-04-27 · TA获得超过108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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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民法上关于继承方面的规定中只有继承顺序的说法,没有说谁或谁是第几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三方至少有一方在,那就不考虑第二顺序,你父亲死后,如果在遗嘱中没有关于遗产分配份额的规定,那将平均分配,即,你的继母,你,以及你父亲的父母,如果有份额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即不能将全部财产归于一人所有或完全不予一人所有,如果你继母的大儿子想要房子,可以,但是他必须将房子折价,给予你相应的部分。
匿名用户
200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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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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