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辞退员工,如何维权
你好!我是一民营企业员工,2008.8.1进入公司,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协议,满三个月后未签署劳动合同,一直工作到2009.3.30,至工作以来也未交纳相应的各项保险,09....
你好!我是一民营企业员工,2008.8.1进入公司,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协议,满三个月后未签署劳动合同,一直工作到2009.3.30,至工作以来也未交纳相应的各项保险,09.3.30主管突然找我谈话说人员饱合要我辞职,请问我该如何维权!按劳动法规定,企业该做出什么赔偿。
公司主管是08.3.30找我谈话要我离开,突然的决定让我茫然,但为了自尊,为了不让其它同事知道我是被雇主劝离职的,所以我提出在4月底离开,现还有两天就离开公司,是否符合一楼所说的第一点,即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这个条件 展开
公司主管是08.3.30找我谈话要我离开,突然的决定让我茫然,但为了自尊,为了不让其它同事知道我是被雇主劝离职的,所以我提出在4月底离开,现还有两天就离开公司,是否符合一楼所说的第一点,即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这个条件 展开
7个回答
2020-07-10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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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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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0-1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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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住在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无故解除合同是我i恶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无故解除合同是我i恶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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