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能带宰杀清洗好的鸡,但必须包装好,不能有液体溢出污损旅客的行李、飞机设施。
以四川航空为例,携带动物类等物品的包装要求:
1、鲜活易腐物品必须有合适的包装,并且包装内不得充氧或带有水等液态物质,以确保在运输途中不因包装破损或有液体溢出污损旅客的行李、飞机设施、设备或其它装载物。
2、怕压的物品,外包装应坚固抗压,包装应能承受气温和气压的突然变化;需通风的物品,包装上应有通气孔;需冷藏冰冻的物品,容器应严密,冷却剂符合航空运输规定。
3、每件托运的鲜活易腐物品(含包装)的重量以不超过20公斤为宜,每件手提的鲜活易腐物品的重量不超过5公斤(可手提进入客舱的鲜活易腐物品应符合当地机场安检的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第四十九条 无法交付的行李,自行李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天仍无人领取,承运人可按照无法交付行李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中规定:
第六十三条 对非旅客本人原因产生的无人陪伴行李经过安全检查后,承运人可以运输。
第六十四条 因安保原因或因拒绝接受安全检查而不准登机的旅客,其托运行李应当从航空器上卸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航局发现有危及航空运输安全、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可以发布特别工作措施。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制定传递非法干扰行为机密信息的程序,不得擅自泄露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航空-特殊行李-鲜活易腐物品
民航总局规定的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包括:各类枪支(包括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其他枪支)、军械、警械、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和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爆炸物品类,包括各类炸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氢气、氧气、汽油、煤油、柴油、酒精及各类氧化剂等),毒害品(剧毒农药等物品),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等);放射性物品等;其他危害飞行安全和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携带运输的其他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诸如: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演出用各种刀、剑等,以及斧、锤等锐器、钝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