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教合同法案例分析
1999年11月,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通过电话联系,达成了购买电视的协议。该协议要求乙电器公司于12月5日向甲商店交付500台电视,甲商店则在收货后20天之内付款。双方还约...
1999年11月,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通过电话联系,达成了购买电视的协议。该协议要求乙电器公司于12月5日向甲商店交付500台电视,甲商店则在收货后20天之内付款。双方还约定,于同年12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双方并未于约定时间签署书面合同。乙于12月5日将电视交付给甲商店。但是,顾客在购买后反映电视有质量问题,图像不清晰。甲商店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发现电视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使用,遂将电视退回,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乙电器公司付款。乙电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商店支付货款。甲商店则提出双方并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合同并没有成立,自己没有付款义务。法院则认为乙电器公司交付的电视质量不合格,甲商店没有付款,属于双方违约,判决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请问:
1、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
2、甲商店拒绝付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为什么?
3、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展开
请问:
1、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
2、甲商店拒绝付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为什么?
3、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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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若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又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上述情况属于这个范围,应该推定合同成立。
2、属于违约行为,甲方已经收货并用于销售,故不能以同时履行抗辩为由拒绝付款。
3、法院判决不对,首先法院的判决超出诉讼请求范围,有驳不诉不理的原则。
其次,法院要判定解除合只能基于当事人的申请。
2、属于违约行为,甲方已经收货并用于销售,故不能以同时履行抗辩为由拒绝付款。
3、法院判决不对,首先法院的判决超出诉讼请求范围,有驳不诉不理的原则。
其次,法院要判定解除合只能基于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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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合同已经成立。一般情况下,约定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合同成立日期。但是,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又接受的,合同视为成立,如上这种情况下,应该推定合同成立。
2、不属于违约行为。这是当事人行使正当的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
3、法院判决既不正确也不合法。法院判决有违处分原则,即:法院只能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判决,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另外,法院只能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判定解除合同,其他情况下,判定解除合同需经当事人申请。
1、合同已经成立。一般情况下,约定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合同成立日期。但是,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又接受的,合同视为成立,如上这种情况下,应该推定合同成立。
2、不属于违约行为。这是当事人行使正当的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
3、法院判决既不正确也不合法。法院判决有违处分原则,即:法院只能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判决,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另外,法院只能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判定解除合同,其他情况下,判定解除合同需经当事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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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虽然未签订合同,但一方履行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2.不违约.甲属于履行抗辨权;
3.法院应对事实进行调查,只能判决甲方是否应支付乙方货款;而不能解除合同.
2.不违约.甲属于履行抗辨权;
3.法院应对事实进行调查,只能判决甲方是否应支付乙方货款;而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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