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兴衰的过程概括

 我来答
匿名用户
2014-02-18
展开全部
科举制度的兴起,决非偶然,它是对隋唐以前人才选拔制度的一大改革,其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在隋朝以前,曾经实行过“世卿世禄制”、“养士军功制”、“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但后来都被科举制度所代替。科举取仕制度源于汉魏的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但在当时考试只是推荐的辅助手段,而不是选官的主要手段。隋朝统一中国后,要摆脱门阀士族的垄断地位,唯一的办法就是大量取用寒门中的有识之士,让他们广泛地参与国家的管理,自下而上地选拔人才,供朝廷使用。于是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官吏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无须“中正”评议,采取公开分科考试办法选士。隋文帝开皇十八年(598年)的诏令中首次使用了“两科举人”的说法,设“志行修谨”与“清平干济”二科,开科举制度之先河。后来又有所谓“十科举人”和“四科举人”,避开门第,按标准取人。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设进士科,进士意为进贡于朝廷以供应用之士,后来进士科成为一支独秀,几乎成为科举的同义词。分科举人字眼的出现,进士科的创制,标志着中国选举考试史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科举时代。

  唐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与官僚政治的高度发展,改进了科举选官制度,以便于中小地主广泛参加政权,科举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高祖李渊于武德四年发布诏令,各州学士以及具有明经、秀才、俊士、进士资格者,通过州、县地方预试,合格者每年十月赴朝廷应试。次年的选举诏书指出,布衣寒士得不到举荐者可以“自举”、“自进”。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明文规定投身仕途的考试不再需要官府举荐的制度。唐朝还制定了地方、中央二级考试,定期举行,自由报考,以考试结果决定去留等制度。唐代的考试主要有常科和制科,另有武举等衍生形式。常科用于选拔优秀的常用人才,如通过明法、明经、秀才三科选拔专门人才,后又随着社会需求加设医药科、天文科、音乐科等。常科的考生可以是中央和地方学校的学生,也可以是社会上学业有成的人。制科是根据国家的特别需求而设置的科目,不定期举行。制科名目繁多,唐代据说有八十多种。考生可以是常科及第的人,也可是庶民寒士。因其设置的灵活性,便于广泛搜罗人才,与常科互补。此外,对于专业性强的官职,还设有特定的选官程序。譬如技术专业官职的委任,由本部门机关铨注委任,后送吏部备案;司法官的委任,吏部须与刑部尚书共同研究决定,然后注拟。从这里可以看出,取用人才并不拘于政治一种,而且各有所专,颇能广开才路。

  宋朝统一后,努力革除藩镇专权,分裂割据的弊端,强化中央集权,施行文官政治。在大力发展科举制度的同时,对科举制度进行全面整顿、改革,使之更具备全民性、平等性,以利于扩大和巩固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统治基础。宣布取缔“公荐”(即朝廷权贵向主考推荐举子)之法,防止权贵操纵科举考试,结党营私。同时实行回避制度,采取弥封、誊录、糊名之法,使科举考试体系更趋完美。宋朝时确立了三级考试制度,即各州主持的取解试、礼部主持的吏部试或省试以及皇帝主持的殿试;从英宗起改每年一举为三年一举,从此以后,这便成为一种惯例,为之后的朝代沿用。宋代科举教唐代程序简化,标准放宽,录取名额也增多了,而且一经录取便可以做官,按名次的高下来定官品的等级。

  元朝时,统治者以蒙古贵族为主,用吏制度民族色彩极浓,科举考试也按种族分等级。蒙古和色目人只考两场,题目也比较容易;汉人、南人则要考三场,题目反而艰深。考中以后,蒙古、色目人列为“右榜”,因为蒙古人以右为上,算是高一档;汉人、南人列为“左榜”,算是低一档。按规定,左右两榜各有一个状元,但左榜汉人却很难得中,有时还让蒙古人、色目人来当选。中进士后分派官职,右榜也比左榜高。如果蒙古色目人自愿参加汉人、南人科目的考试,那么还可再加一等派给官职。所以国家的重要官职都由蒙古人、色目人的上层分子担任,科举考试对于汉人、南人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科举制也一度中落。

  科举制度在经历了元朝的大萧条后,随着明王朝的建立,终于走出低谷,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的过程中,总结了前代历朝选官取士的弊病,注意吸取教训,强调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明朝建立之前,他就曾经宣布“贤人君子有能相从立功业者,吾礼用之。”[2]明朝是通过元末农民大起义建立的政权,他深知地主阶级和知识分子对政权的重要性,早在公元1356年朱元璋称吴国公时,他就下令设立文武二科用来录取官员,“使有司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3]明朝发展完善了宋科举的三级考试和武举制度,还大力兴办各级学校,建立与科举制相适应的学校制度,是中国教育史和政治发展史上的大事。科举在明朝不断兴盛,达到了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但是到了明末,开始出现对科举考试内容和文体过分雕琢、抑本求末的颓风。

  清兵入关以后,满洲贵族为了笼络知识分子和消除汉人的反清情绪,保留了科举制度。然而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没落,明末科举的颓风在清代越刮越盛,科举制度也开始走向下坡路。科举考试的内容与社会实际的需要日益不相适应,为此,清代进行了一些改革。增加复试。为了达到公正取士的目的,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首开乡试复试的先例。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由于怀疑新进士中有代考中试者,实行会试复试制。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以后,各省的举人一律要到京师进行复试,规定没有经过复试的举人不准参加会试。这些改革措施都只注重于如何防止作弊及维护考试的公正上,而对科举如何才能选拔真才实学之士重视不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政治经济形式发生巨大变化,科举制考试的内容越来越不适应时势的需要,人们对科举关注的焦点开始转移到内容的革新上来,设置新科目。光绪十三年(1887年)把算学列为考试科目。算学科举的设立是中国科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复兴了千余年前唐代科举设立明算科的传统,更重要的是将西方近代自然科学引进到了科举这一东方古老的取才典制之中。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贵州学府严修奏请设经济专科,次年初,得到了光绪帝的批准。经济专科的设立对革新科举具有重要意义,它将近代新学引入科举,具有一定的现代文官考试性质。最后一项就是废除八股文。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发布上谕革新科举,规定答题过程中一律不准用八股文形式。然而,由于社会病入膏肓,徇私舞弊之事层出不穷,科场丑闻不断发生。对科举制的点滴改良已无济于事,科举制走向了历史的边缘。在录取过程中逐步减少取士名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一批大臣联名奏蔬请求立即停止科举考试制度,同年八月四日,光绪帝同意停罢科举。“著自丙午科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4]此上谕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绵延1300多年之久的科举考试制度的终结。
匿名用户
2014-02-18
展开全部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公元581年——618年),止于晚清(1905年)。科举制度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制度,它使得本来只是社会宗法家族传统的儒家价值观,成为国家意识形态,成了中华帝国制度合法化的象征;并通过科举制度从社会中选取精英,保证了精英来源的开放性和竞争性,维持了社会文化秩序的整合和稳定。到了晚清,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大量没有功名的社会精英挤进士大夫阶层,科举制度名存实亡。1905年随着科举制度宣告废止,封建社会赖以依存的文化基础崩溃了。仅仅时隔6年爆发了辛亥革命,彻底结束了清王朝的统治。用不着更多赘述,传统文化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