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
水族种植水稻有悠久历史,形成众多十分浓厚的稻作相关习俗。水族历法以稻作物候为依据,水族的卯节与端节,就是因稻作种植与收割而形成的盛大年节。过去,人们认为在稻作生产关键阶段,博得稻神欢心才能获取稻作丰收,因此从浸种、撒秧、栽秧到吃新收割每个关键阶段,往往要依据水书择吉行事。
开秧门之前,将两把稻秧带到家中以鱼肉酒饭供祭,请盛装的年轻媳妇主祭,喃喃祈求神灵保佑稻作丰产:“别人的稻谷用摘刀采摘,我家的稻谷用斧头砍。斧头砍根桩,摘刀摘尖稍……”。然后,由这位媳妇带着秧苗先下田栽几行之后,盛装待命的其他妇女才纷纷下田劳作。
开秧门仪式,既是对稻神的尊重,又是运用相似律的巫术原理,让少妇旺盛的生殖力转嫁到禾稻上,祈求获得更大的丰产。
水族崇拜鱼,鱼是大多数水族地区的图腾崇拜物。水塘养鱼、稻田养鱼是水族地区的重要技能与特色,人们运用田鱼产卵和用稻草团分卵繁殖的技能,掌握洪水及野兽对渔业危害的方法,使鱼稻获得双丰收。所以,饭稻羹鱼成为水族的传统习俗。
2、节日
水族的岁时节日有20多个,如端节(借端、吃端)、卯节(借卯)、额节(借额)、苏宁喜(借宁喜)、敬霞节(敬霞、拜霞)、春节(借荐)、清明节(挂青、挂社)、端午节(借王)、铜鼓节、洗澡节(六月六)。
黄饭节、花椒节、二月二祭白龙、三月祭龙节、六月祭土地、六月祭山神、七月半、七月接送老祖、中秋节、重阳节、十月舂牛粑、拜庙(拜菩萨、拜哥善、拜善)、宇魉(韵娘)、吃新节(借咬里、借熬利)等等。
3、婚恋
水族婚姻沿袭传统习俗,恪守同宗血缘不娶、异宗异姓氏族开亲的原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旧是水族地区男女青年婚姻的主流。注意门当户对,讲究明媒正娶。即使当代,恋爱不十分自由,婚姻难以完全自主的现象较为普遍。
水族很早就实行一夫一妻制,封建时代出现的纳妾现象也为数极少。水族古代议定婚姻范围十分严肃,由此产生《倒栽杉》、《倒栽枫》和《破姓开亲》的种种传说。
4、丧葬
水族的丧葬习俗主要特点是:禁忌繁多,厚葬、隆祭、久祀。水族丧葬集中体现了祖灵崇拜、神灵崇拜、自然崇拜的信仰文化内涵。同时,丧葬又成为水族传承孝道和祭祖礼仪、调整人际关系、提升血缘氏族凝聚力、交流社会知识的重要活动。
水族的厚葬,并不体现在随葬、陪葬物品的贵重与多寡,而是反映在制作石棺坟墓、大型墓碑的建造方面。这种现象远远超过相邻的周边民族。
扩展资料
水族历史上曾出现过两次举族大迁徙。殷商亡国之后,部分殷人南迁融入百越族群。这是水族先民的第一次迁徙。公元前2世纪,秦王朝统一中国之后发兵征剿岭南。水族先民举族第二次大迁徙,从百越母体中分离出来,由南方溯流进入龙江、都柳江上游地带生息,大致形成后世分布的格局,并逐步向单一民族迈进。
水族先民水族经历了八九百年相对比较稳定的发展,到了唐代逐步发展成为单一民族。水族的族名以“水”代“睢”,与唐代设置的抚水州有关。开元年间(713—741),唐朝在今黔桂交界的环江一带设置以安抚水族先民为主体对象的羁縻抚水州。
据《唐书·地理志》、《唐书·南蛮传》载:“贞观三年,东谢蛮首领谢元深入朝……以其地为应州,拜元深为刺史,领黔州都督府。”“贞观三年,以东谢首领谢元深地置县五:都尚、婆览、应江、陀隆、罗恭。”
“开元中,置莪、劳、抚水等羁縻州。”据考证,应州及属下都尚县的治地为今三都水族自治县上江镇;婆览县治地为三都县恒丰乡,后世称为水婆;应江县治地为榕江县平永乡;陀隆县为台江;罗恭县为雷山县。宜州北面的抚水州在今广西北部之环江一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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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婚姻旧时奉行民族内婚制度,采取"同宗不婚,异姓开亲"的原则,青年男女,恋爱自由,但婚姻由父母包办。在实际联姻过程中,潘、韦等水族大姓,由于人口众多,致使男女婚配成为大问题,故通过“倒栽杉”的形式,实行破姓开亲。婚姻的缔结分提亲、问亲、订亲和结亲等过程。提亲和问亲多由媒人去进行,一旦亲事定下,即择日举行"订亲酒"。
届时,男方派出直系叔伯兄弟为代表与媒人一道,携订亲财礼以及架子猪、公鸡等前往女方家,女方亦相邀自己的房族兄弟前来相陪。午饭时,由媒人动手杀鸡,并以鸡眼占卜亲事的吉凶,开餐后,双方需商定结婚的日期并议定财礼的数目。此后数日,女方房族各家依次宴请男方的代表,亲事就此订成。结婚时,新郎不出面,由媒人带领童男童女各一人以及迎亲的数十人队伍,抬着猪肉、糖果、坛子酒、糯米粑等前往女方家,迎亲队伍还须携带双方议定的礼金和特制的锯齿镰刀、竹篾穿串的金刚藤叶和竹编鱼笼,意表"嫁娶不亡古、子孙多发达"。新娘出阁时,撑伞出门,由其兄弟姐妹和嫂子等几十人陪同,行进中,忌讳与同日出嫁的新娘相遇,两向相遇不能避开时,新嫁娘要互换礼物以示吉利。到新郎家后,新娘要择吉时入阁。届时,新郎家中的所有宾朋和家人必须退出屋外,大门内侧放置铜盆,盆内点燃桐油灯,盆口罩上筛子,大门坎上放置马鞍,鞍上再放置一块木板,新娘必须从木板上以左脚跨鞍入门。新娘入阁时,由一老妇手提鱼罐在前牵引,跨鞍入门时,老妇要从鱼罐中用青竹叶或稻谷草蘸水轻轻在新娘背上拂拭,以去邪纳吉。新娘入阁之后,当天必须返回娘家,名曰:“回门”。回门之后,有的地方新娘还有一段较长时间的“不落夫家”习俗。水族人家通常婚后生下第一个小孩时才另立门户,同时举行设立“娘娘神”位仪式。 家庭习俗
水族社会在家庭之上,一般有家族组织制度,家族中的年长者和辈份高者共同组成一个人数众多的“三老四公”议事会,他们按族规负责家族内部的道德评判和处理家族内部的成员纠纷。个体家庭每逢婚丧大事,都会得到家族组织成员的全力资助和协办。家族拥有公共墓地、山林、草场、水源、鱼塘或河段。“三老四公”必须负责家族大型的“拜霞”、祭祀“火神”、保寨神等宗教活动,对外代表家族参与地方性的“议榔”会议等。个体家庭中,父亲是一家之长,拥有家庭经济的支配权和对外交往权,也有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的义务。
家庭内部分工表现为男耕女织,男子主要负责犁田耙地,喂养牛、马等大牲畜并承担农家肥、谷物收割等重体力活儿的运输;女子负责插秧、小季栽种、田间管理和菜园生产。日常生活中男子对外参加社交活动并保证家庭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妇女操持家务、饲养生猪、家禽、酿酒和织纺等。一般人丁较少的家庭,多数几代同堂,只有多子农户才承袭树大分丫、崽大分家的传统。分家时,必须请家族的“三老四公”出面监督以保证分家析产时的公证,分家后,父母大多与小儿同住。在家庭中,只有男子有财产继承权。
水族社会讲究树立整体形象。同一姓氏聚族而居,村落内部强调长幼有序,并遵守世代相承的家规传统。服饰水族男女都喜欢穿青、蓝两色服装,所用布料为自织自染的土布,即远近闻名的“水家布”。男子过去穿大襟无领宽袖的青蓝土布长、短衫,内衬白布短褂,下身穿青蓝简便裤,脚穿元宝盖青布鞋,用青布包头。现在男子的服饰已汉化。妇女穿蓝色大襟无领半长衫,着青布长裤,衣裤四周镶有花边,系青色绣花围腰,喜将头发梳成一把斜绾头上。节庆期间,妇女喜戴项圈、凤钗、须花、耳环、手镯等银饰品。建筑 勤劳勇敢的水族人民世代依山傍水而居,村寨按姓氏聚族而居或成片聚居,一般由数十户或上百户组成一个村寨,村际间的道路曲折迂回,村寨周围或修竹成林或杉、松、枫、柏等参天古树环绕,山泉叮咚,清溪长流,虫鸣鸟语。金秋时节,近处肥美的田养鲤鱼不时跃出水面,远山金黄的稻浪尽收眼底,一派“鱼米山乡”的田园风光。
村寨中,全木结构的干栏式建筑错落有致,与大自然浑然一体。水族传统的房屋建筑,体现为一栋三间或五间的建筑。房屋排扇多为五柱四爪或八爪,歇山式屋顶上覆瓦,多数房屋外挑长爪,盖着水檐,俗称“二滴水”,重檐下作走廊。所有房屋在向阳一方的长柱上凿通眼子,搭成阳台,作晒谷物、衣物和乘凉之用。多数房屋分上、中、下三层,底层关养牲畜或堆放杂物,侧间为灶房,中间层住人,顶层为粮仓和储藏室,层际间由厚实的宽型木梯相连。住人的中间层,房屋各间均分前后两部分,后面部分为卧室,前面部分除正中一间设为正堂(俗称堂屋)外,其余各间均设有火堂,是平时家人吃饭、休息和接待亲友的处所,逢年过节则在正堂中设席祭祀祖先,正堂一侧设有永久的“娘娘神”位。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的水族农户在建造新房时,已经改变了“人居其上,牲口畜其下”的传统,采用人畜分居的建筑布局,房屋结构也有所改变,由原先的全木结构向砖木结构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