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1、中法学院:与人大的其它学院如:财金学院、商学院、法学院、马院等是一样的非独立法人的二级学院,只是授课地点不同而已。并且,中法10、11级在中法学正式挂牌之前,在北京的一年,就是财金学院的中法班。
2、中法学院的招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其它学院的招生是一样的,有的省有单独代码,有的省就与人大同一个代码,都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统招生,发人民大学毕业文凭和学位(这与有些3+1、2+2等招生,不发中国合作方学校的文凭严重不同)。
3、大三出国:可以理解为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的四年中,抽出一年(第三学年)去法国教学点上学,同时,也获得了法国的本科文凭。这不影响中方文凭。
4、学习内容:人民大学的文凭获得要完成所有的本专业学科的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这在专业课上没有缩水,同时,还相当于加一门法语,并且,大二就有法方老师用法语教授专业课,所以,课程比较其它学院是要重很多,特别是大二阶段,课程排得满满的,周末还要经常考试。
5、研究生阶段:选择法方学校不是强制的,能力尽可以考其它的研究生,也就是说,不影响考研的选择,但是,有选择法国相关学校的优先权,并且,是一年就能获得研究生文凭,这些相关的学校是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的,这样,回国后是承认研究生文凭的。
扩展资料
1、2012年9月4日,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文设立苏州校区,全面负责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和中法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
2、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法国KEDGE商学院(由法国波尔多高等商学院和马赛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共同合作创办的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是中国人民大学直属的二级学院。中法学院中方院长为青年经济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朱信凯,法方院长为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副校长Jean-François VERGNAUD(魏让方)教授 。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是985、211工程大学。
2012年9月4日,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文设立苏州分校区,全面负责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和中法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为中国人民大学异地分校区,毕业证书,学校办学级别与校本部一致。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是中国人民大学整体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是面向华东地区的教学科研基地;是面向国际、探索中外合作办学和培养高端人才的实验基地;是优势学科的拓展与提升基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两年在国内两年在法国,好像是发两个文凭
我们老师会飞到苏州给学生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