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离职了,但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是6月30号正常离职的,说工资7月25号到帐,现在都8月26号了还没发给我,我打去公司问,公司说老总没签字,发不了,可当初我是按正常手续离职的呀,公司也同意我离职了呀,...
我是6月30号正常离职的,说工资7月25号到帐,现在都8月26号了还没发给我,我打去公司问,公司说老总没签字,发不了,可当初我是按正常手续离职的呀,公司也同意我离职了呀,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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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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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你现在的正确做法是: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很认真地回答了你的问题,如果满意别忘了采纳哦。
追问
可是没有离职证明那些东西呀,就是要我在离职协议上签了字,然后就是同意我离职了,也没给我任何东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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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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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 国内专业的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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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存劳动关系证据
2、举报公司拖欠离职公司
3、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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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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