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有效吗?产权归谁,被借方反悔怎么办

 我来答
个人行家jac
2014-12-17 ·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
个人行家jac
知道合伙人房产装修行家
采纳数:13897 获赞数:51709
国家第一批物业管理师 北京市第一批物业项目负责人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1、肯定是无效的。之所以去借名购买经适房,表示你不符合申请经适房的标准。这种借名购买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2、如果借名购买了,产权当然归对方。因为是对方申请的,也是以对方名义购买的。你仅仅是一个出资人。
3、如果借名一方反悔,你最多把钱要回来,房子肯定不是你的。如果你公开这个事,对方因为欺诈,会被追回住房,取消申请经适房资格。而你本来就不符合经适房标准,这套房子只能被政府收回,而不会转给你。当然,房子被收回后,你可以要回房款。但是房款外其他费用基本就打水漂了,比如你装修了房子,装修费是没人退给你的
曾经最美089
2015-11-13 · TA获得超过5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974
采纳率:91%
帮助的人:477万
展开全部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无效,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存在很大的风险。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实践中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因如下:
  1、 从建设经济适用房目的考虑:
  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2、 从无效的民事行为分析:
  这也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房屋产权以产权证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规定及《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产权的归属应以产权证为准,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产权人名下。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15-11-13
展开全部
借名购买经适房可能造成房产易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