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有执法权吗?
交通局有执法权。
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业单位8个。
交通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拟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扩展资料:
交通局内部单位:
1.综合规划科:交通运输政策之研究厘订、运输系统综合规划、施政工作计划稽核与管考及运输资料搜集分析等事项。
2.交通治理科:重要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维持计划之审议督导暨道安工作运作与执行、交通管制工程、停车场设施之规划、设计、兴建、运作等工作之督导及其他有关交通执法之督导等事项。
3.运输管理科:公共运输督导管理事项、路政、车辆动员、驾驶人训练、汽车运输业、大众捷运、蓝色公路营运及公有大众捷运系统财产等督导管理事项。
4.交通安全科:道路交通安全宣导、行车事故防制策略研拟、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评估、督导裁决业务、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业务及办理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等事项。
5.运输资讯科:智能运输系统资讯整合分析、运输资讯分析及资讯业务发展等事项。
6.秘书室:文书、档案、出纳、总务、财产管理、法制、公关、研考业务及不属于其他各单位事项。
7.会计室:依法办理岁计及会计事项。
8.统计室:依法办理统计事项。
9.人事室:依法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10.政风室:依法办理政风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局
1、交管所
不能上国省道执法
2、运管
持道路检查证人员可上国省道执法
3、路政及养路费稽查
可上路执法
不知您是想问这问题还是其他的执法权
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辖区内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统筹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内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六)承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