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广场舞不许在居民区里跳吗
有,广场舞因为需要高音扩音喇叭,这种设备在居民区内是禁止使用的。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其他居民也有免受噪音干扰的权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在法律上,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其他居民也有免受噪音干扰的权利。但是,任何权利都有着界限。如果严格用法律条文去审视当下各地风靡的广场舞,很多居民已经构成了违法。
早在1997年起施行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就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
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可见,在居民区大声放音乐大跳广场舞已经构成了违法。同时,该法还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扰民的广场舞,不仅有法律后果,更有执法主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场舞扰民别让居民用法外手段获得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