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想问一下苏州新区这边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怎么定的,一般来说公积金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工资
我是应届毕业,想问一下苏州新区这边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怎么定的,一般来说公积金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定缴费基数,可是应届毕业生没有参加工作,然后公司给定的最低缴费基数200...
我是应届毕业,想问一下苏州新区这边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怎么定的,一般来说公积金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定 缴费基数,可是应届毕业生没有参加工作,然后公司给定的最低缴费基数2000多,是不是不合理??应届生不是安今年的基本工资来定缴费基数吗???应届毕业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怎么定???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当然是想少交最好了,但是不能糊里糊涂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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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苏州市公积金缴纳确实是按照去年的个人基本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不过是包含加班费,奖金等所有收入的月平均值做缴纳基数;
应届生去年未参加工作的以去年苏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准,即2697元每月作为基数缴纳公积金(注意是2015年7月1日执行);
附2015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数据:
一、2015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苏州市公积金2015年7月1日调整公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7月1日起开展全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一、缴存基数调整
1、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另行发文。
2、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
3、各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4、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6、本次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上,请知悉,有不明之处请再追问!
应届生去年未参加工作的以去年苏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准,即2697元每月作为基数缴纳公积金(注意是2015年7月1日执行);
附2015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数据:
一、2015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苏州市公积金2015年7月1日调整公告: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7月1日起开展全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一、缴存基数调整
1、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另行发文。
2、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
3、各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4、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5、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6、本次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上,请知悉,有不明之处请再追问!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这个最低缴费基数,企业是可以自由设定的,只要在国家要求之上
追答
最低缴费基数在2015年7月1日以后必须大于2697元/月,企业自由设定的最低工资,大于此标准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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