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李朴传》的翻译
- 你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
- 系统奖励15(财富值+成长值)+难题奖励20(财富值+成长值)
展开全部
李 朴 李潜长子,字先之,江西省兴国县迳口(今埠头乡风冈村)人。宋代理学家。哲宗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进士第。调临江军司法参军,移西京(洛阳)国子监教授,为大理学家伊川程颐所器重。移虔州(赣州)教授,因直言隆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事而被停职。徽宗即位,翰林承旨范纯礼,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闻玉音,对朴说:“某事岂便于国乎?某事岂便于民乎?”朴回答说:“承旨知而不言,无父风也。”纯礼泣下。右司谏陈荐朴,有旨召对,李朴首言:“熙宁、元丰以来,政体屡变。始出一二大臣所学不同,后乃更执圆方,互相排击。失今不救,必至不可胜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学,不求诸己,而惟王氏之听,败坏心术,莫大于此。”权奸蔡京恶其鲠直,复为虔州教授。后任肇庆府四会县令,改承事郎,知临江军清江县事,广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书等职。钦宗即位后,改任著作郎,半年内五次升迁,至国子祭酒(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因病未到职。高宗即位后,改任秘书监,诏书未至而去世,享年65岁,追赠为宝文阁待制,官其子孙二人。朴自为小官,天下高其名。著有《章贡集》20卷。是著名诗人,《千家诗》中辑有其诗作。其生平载《宋史·李朴传》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5-09-28
展开全部
题目不完整,没有原文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