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怎样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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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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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出台文件制度规定。先后下发《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个严禁”》《莱芜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暂行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及开展有偿家教活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规定,明确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办班,不得参与非法办班,不得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提供有偿服务,不得为各种非法举办的培训班进行招生宣传,违者将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师德建设年”、“扬师德美、铸中国梦”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使全体教师增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强化对本职工作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三是落实严禁有偿家教公开承诺。督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承诺制度,按照“两规三禁”的要求向社会、向家长做出公开承诺,并指导、监督辖区中小学校和全体在职教师向社会、向学生做出公开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办班、有偿补课等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

  四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网上“违规行为曝光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排查,多渠道、全方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各类举报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纠。同时,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于提供影像资料等有价值证据并能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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