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中学的办学目标
办学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总体目标:
办学理念独特、教育思想先进、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设施一流、学校特色鲜明、办学成就优秀、社会贡献突出、充满活力的市内领先、自治区一流、国内有影响的示范高中。
具体目标:
—— 学生质量:⑴身心素质、文化素质、能力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⑵升入本科大学的入学率达到自治区一流水准。⑶对优秀生的潜力实现最大限度的开发,在保持国内各种竞赛地位的同时,争取跻身国际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⑷最大限度地满足特长生的学习、发展需要,实现特长生充分的发展。
——师资队伍:⑴年龄结构、学科职称结构合理;⑵研究生学历力争达到20%;⑶特级教师达到10人以上;⑷自治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达到教师总数的30%以上,⑸自治区级教学能手达到16人左右。
——学校管理:构建以学校为本位的校本管理模式,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师观、学生观、管理观,实施 聘任制,强化机制,增加活力。
——办学条件:配套设施全区领先,最大程度满足学生学习、活动、研究以及教师教学、业务提高和发展的需要,校园环境艺术化。
——办学模式:⑴公办、民助、民办相结合;⑵现有品牌和国内知名品牌相结合;⑶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
——办学特色:⑴结合本地特色,突出个性发展。⑵建设富有科学与人文气息的校园文化。
——教学改革:以主体发展理论为基础,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构立体化课程体系,构建主体性、开放式教学新模式,课堂教学充满生机和活力。
——贡献:为解决教育中的问题探索途径,为教育改革提供经验,为新型办学提供模式,力争引领改革潮流,为人才培养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