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的领导简介
宋虎振: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
负责全面工作
杨文明:党组成员
负责:计划账务及畜牧业发展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处、畜牧处、奶业管理办公室、河南省世行贷款黄河滩区生态畜牧业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河南省畜禽改良站、河南省饲草饲料站(河南省草原监理中心)、河南省郑州种畜场(河南花花牛集团)、河南省正阳种猪场(河南省诸美有限公司)、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河南省鼎元牛业有限公司)、河南畜牧规划设计研究院。
王承启: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厅级)
负责:机关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技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联系:河南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河南畜牧兽医杂志社。
朱立良:副巡视员
负责:兽医工作;
分管:防疫检疫处、医政药政处、河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全周: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厅级)
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兼任办公室主任;
分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饲料处(河南省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河南省兽药监察所、河南省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方旭: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总队长)、河南省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厅级)
主持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全面工作。
机构设置
河南省畜牧局办公室(人事科技处、机关党委)
河南省畜牧局计划财务处
河南省畜牧局畜牧处
河南省动物防疫检疫处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河南省畜牧局医政药政处
河南省畜牧局饲料处(河南省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奶业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河南省畜牧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河南省畜牧局局直党委
河南省畜禽改良站
河南省郑州种畜场(河南省花花牛集团)
河南省畜牧局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饲草饲料站
河南畜牧兽医杂志
河南省正阳种猪场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宋虎振: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负责全面工作杨文明:党组成员负责:计划账务及畜牧业发展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畜牧处、奶业管理办公室、河南省世行贷款黄河滩区生态畜牧业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河南省畜禽改良站、河南省饲草饲料站(河南省草原监理中心)、河南省郑州种畜场(河南花花牛集团)、河南省正阳种猪场(河南省诸美有限公司)、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河南省鼎元牛业有限公司)、河南畜牧规划设计研究院。王承启: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厅级)负责:机关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技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联系:河南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河南畜牧兽医杂志社。朱立良:副巡视员负责:兽医工作;分管:防疫检疫处、医政药政处、河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全周: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厅级)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饲料处(河南省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河南省兽药监察所、河南省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方旭: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总队长)、河南省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厅级)主持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全面工作。
1、河南省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2名(含总畜牧师、总兽医师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
2、职责调整编辑:
1.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指导国有种畜禽场的经营管理职责下放给市、县分级管理。
3.增加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职责。
4.加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职责。
5.加强畜产品和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3、主要职责编辑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省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牧草种子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全省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
3.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4.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全省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6.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动物防疫、检疫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祖代以上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8.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9.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
10.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省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