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解决一下!(急)

1.民事案件,被告躲着不签传票怎么办?2.法院去送达传票向原告要50元钱车油钱,这个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原告应该怎么办?... 1.民事案件,被告躲着不签传票怎么办?
2.法院去送达传票向原告要50元钱车油钱,这个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原告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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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ele
2009-05-25 · TA获得超过313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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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段引用吾本樵夫的答复,特此注明。
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有多种,根据你的情况,除了直接送达,还有以下几种可以参考,我个人认为公告送达比较好:
1、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4、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5、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二、关于送达传票的费用。
关于送达的费用问题,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每二条的规定,应当由案件当事人承担,但此条并未说明是由被告承担还是由原告承担,因此各地法院在此问题上的做法也不太一样,实际中许多公告送达的费用由法院买单。但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法院要求原告交纳该笔费用也是合理的,因为无论案件胜诉于否,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你就得预交这笔费用。当然,你可以在起诉状写明,要求被告来承担该笔费用,标准应以实际支出的数额来计算。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2823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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