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电子监控拍到违章扣分,和驾驶证扣分有什么区别?
现场执法会把处罚和记分记录到驾驶证上,非现场的电子拍照不能识别驾驶人会把交通违法暂记在车辆上。
1.现场执法已出具处罚书的可以直接到指定银行缴清罚款,未出具的要请持驾驶证、身份证到违法地交警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处罚单。
2.电子拍照的机动车违法需要用对应的驾驶证消分,持驾驶证、身份证、违法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车辆还需携带本人从业资格证到违法地或车辆登记地交警队交通违法处理窗自助打处罚单,根据处罚单的内容和期限到指定银行缴清罚款。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6、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现场执法会把处罚和记分记录到驾驶证(驾驶人)上,非现场的电子拍照不能识别驾驶人时会把交通违法暂记在车辆上。简单来说,记到驾驶证上代表已确定当事人,不能用其他驾驶证代替;车辆的是暂记,之后要转移到对应的驾驶证上,因为车辆驾驶人不是唯一的,不能识别驾驶人时可以用其他对应车型的驾驶证处理。
现场执法已出具处罚书的可以直接到指定银行缴清罚款,未出具的要请持驾驶证、身份证到违法地交警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处罚单。
电子拍照的机动车违法需要用对应的驾驶证消分,持驾驶证、身份证、违法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车辆还需携带本人从业资格证到违法地或车辆登记地交警队交通违法处理窗(或自助终端机)打处罚单,根据处罚单的内容和期限到指定银行(或通过罚单号、网银)缴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