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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办贷款去帮忙签字有责任。
签字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作为代理人签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续、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则签字者不负法律责任,应由实际贷款负责偿还贷款;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而替别人贷款签字的,签字者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属于贷款人,负有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如果实际贷款人到时不还贷款的,应由签字者负责偿还。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六条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签字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作为代理人签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续、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则签字者不负法律责任,应由实际贷款负责偿还贷款;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而替别人贷款签字的,签字者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属于贷款人,负有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如果实际贷款人到时不还贷款的,应由签字者负责偿还。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六条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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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别人的贷款签字。如果该人将来发生意外,签字人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代理人身份签字,且有法定代理程序,且贷款人知道其为代理人的,签字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实际贷款由实际贷款负责偿还。如果签字人在上述情况之外为另一人签署贷款,签字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贷款人,并负有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
法律分析
内幕签名可能被列为担保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之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在其保证范围内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取决于自己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但自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及时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追偿;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执行,并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确实不能执行的,人民法院责令中止执行。中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另一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有拒不执行的嫌疑,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的财产价格。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转换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
内幕签名可能被列为担保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之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在其保证范围内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取决于自己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但自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及时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期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执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追偿;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执行,并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发现债务人确实不能执行的,人民法院责令中止执行。中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另一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有拒不执行的嫌疑,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转移或者改变被执行人的财产价格。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转换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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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贷款签字,日后要是那人出什么事了,签字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作为代理人签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续、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则签字者不负法律责任,应由实际贷款 负责偿还贷款。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而替别人贷款签字的,签字者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属于贷款人,负有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如果实际贷款人到时不还贷款的,应由签字者负责偿还。
1、如果作为代理人签名,且有合法代理手续、出借方也知道是代理的,则签字者不负法律责任,应由实际贷款 负责偿还贷款。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而替别人贷款签字的,签字者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就属于贷款人,负有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如果实际贷款人到时不还贷款的,应由签字者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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