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原居民身份证;(4)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广州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广州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材料:1、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3、居住证4、居住登记回执5、劳动合同6、营业执照(广州)7、学生证8、学籍证明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10、房屋租赁合同11、监护人证件材料。
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窗口办理流程:
1、 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办理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2、 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到居住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3、 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4、 审批处理 经核对无误后转给单位内部审批处理,经办、审核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审核材料并做出处理意见。 5、 办结 申请人自取或邮寄结果文书。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住证
4、居住登记回执
5、劳动合同
6、营业执照(广州)
7、学生证
8、学籍证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0、房屋租赁合同
11、监护人证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资料来源: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400749666XY4442106043006
广州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广州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材料:1、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3、居住证4、居住登记回执5、劳动合同6、营业执照(广州)7、学生证8、学籍证明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10、房屋租赁合同11、监护人证件材料。
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窗口办理流程:
1、 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办理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2、 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到居住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3、 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4、 审批处理 经核对无误后转给单位内部审批处理,经办、审核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审核材料并做出处理意见。 5、 办结 申请人自取或邮寄结果文书。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住证
4、居住登记回执
5、劳动合同
6、营业执照(广州)
7、学生证
8、学籍证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10、房屋租赁合同
11、监护人证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资料来源: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400749666XY4442106043006
二、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形除外)。
三、具体办证事项
(一)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原居民身份证;(4)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1)户口簿;(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受理部门:由居住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3.收费: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4.未满16周岁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补办身份证异地的方法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