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业园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地理位置上属于苏州市吴中区,但不属于吴中区管辖,工业园区是苏州市政府一个派出机构园区管委会代管,直属苏州市政府管辖。
苏州工业园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 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
扩展资料:
苏州市工业园区建设背景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了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讲话。
1992年9月,时任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率团访问中国,积极呼应邓小平同志讲话,表达了中新合作共同建立工业园区、并以该园区为载体借鉴新加坡经验的意向。此后,中新双方围绕合作开发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选址苏州。
1994年2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4〕9号),同意江苏省苏州市同新加坡有关方面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
1994年2月26日,中新双方签署《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书》、《关于借鉴运用新加坡经济和公共管理经验的协议书》和《关于合作开发苏州工业园区商务总协议书》三个重要文件。
1994年3月1日,由苏州市政府承担的苏州工业园区“六通到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展开。
1994年4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首批借鉴培训团(规划建设)赴新加坡培训。借鉴新加坡经验正式开始。
1994年4月21日,首批中、新联合招商团赴欧洲招商。
1994年4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娄葑乡和跨塘镇、斜塘镇、唯亭镇、胜浦镇一乡四镇成建制划归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筹)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园区行政区域基本形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工业园区
2024-11-1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