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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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昆明市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收原件(1份);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1份);
3. 变更决定书(指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收原件(1份);
4. 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收原件(1份);
5. 应提交《外商 投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收原件(1份);
6. 应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 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原件(1份);
7. 应提交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登 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 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如仅变更委派代表,不 变更执行事物合伙人的,无须提交修改后的合 伙协议;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 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 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 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无需修改合伙协议的,不 用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 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及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 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收原件(1份);
8. 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列明其经营范围,并说明其中每个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 名称及类别。如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 定需要在登记前经批准的,说明批准情况。如 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 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收原件(1份);
9. 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收原件(1份);
10. 应提交合伙人姓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即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其姓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合伙人的企业姓名(名称)变 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送我国驻 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 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 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 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 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 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名称变更应 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 的公证文件。变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等登记 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 定公证机构的公证。),收原件(1份);
11. 应提交合伙人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即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合伙人 的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 公证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 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 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 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 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 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 的住所变更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 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收原件(1份);
12. 应提 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 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 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 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 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此外,如外国合伙人用 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企业取得人民币利润 或者企业转股、清算、减资、先行回收投资所 得等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出资的,还应当提交外 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 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 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及税务凭证或者证明。),收原件(1份);
13. 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 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 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 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 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变更实缴出资数额决定 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变更实缴出资数额无需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 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 更决定书以及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 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收原件(1份);
14. 应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中方新合伙人是自然 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交原件 供核对;中方新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 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2、外 国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和境外住所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 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 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 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 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 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 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 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新合伙人的主 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 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国新 合伙人在国内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国内住所证 明,无需公证认证。
3、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 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 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 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 价证明。
4、如新入伙的外国合伙),收原件(1份);
15. 应提交全体合 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收原件(1份);
16. 营业执照(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单位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收复印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公司15日,非公司企业法人30日,合伙企业20日。
承诺办理时限:所有企业均为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
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收原件(1份);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1份);
3. 变更决定书(指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收原件(1份);
4. 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收原件(1份);
5. 应提交《外商 投资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收原件(1份);
6. 应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 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原件(1份);
7. 应提交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登 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 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如仅变更委派代表,不 变更执行事物合伙人的,无须提交修改后的合 伙协议;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 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 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 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无需修改合伙协议的,不 用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 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及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 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收原件(1份);
8. 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列明其经营范围,并说明其中每个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 名称及类别。如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 定需要在登记前经批准的,说明批准情况。如 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前置许可 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收原件(1份);
9. 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收原件(1份);
10. 应提交合伙人姓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即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其姓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合伙人的企业姓名(名称)变 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送我国驻 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 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 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 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 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 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名称变更应 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 的公证文件。变更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等登记 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 定公证机构的公证。),收原件(1份);
11. 应提交合伙人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即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合伙人 的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 公证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 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 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 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 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 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 的住所变更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 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收原件(1份);
12. 应提 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 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 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 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 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此外,如外国合伙人用 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企业取得人民币利润 或者企业转股、清算、减资、先行回收投资所 得等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出资的,还应当提交外 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 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 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及税务凭证或者证明。),收原件(1份);
13. 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 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 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 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 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 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变更实缴出资数额决定 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变更实缴出资数额无需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 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 更决定书以及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 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收原件(1份);
14. 应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中方新合伙人是自然 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交原件 供核对;中方新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 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2、外 国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和境外住所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 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 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 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 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 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 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 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新合伙人的主 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 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国新 合伙人在国内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国内住所证 明,无需公证认证。
3、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 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 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 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 价证明。
4、如新入伙的外国合伙),收原件(1份);
15. 应提交全体合 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收原件(1份);
16. 营业执照(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单位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收复印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 公司15日,非公司企业法人30日,合伙企业20日。
承诺办理时限:所有企业均为2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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