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没离婚,就跟别的男人同居了,我告他们,他们会受到什么法律责任?
182个回答
展开全部
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的情况,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追究过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且登记结婚的,因过错方触犯了刑法中的重婚罪,则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重婚罪之诉,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因过错方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属于法院判决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其次,法院通过无过错方在提供过错方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的证据材料情况下,认定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过错方向其支付损害赔偿金,也可要求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法院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适当给无过错方多分得共同财产。
《刑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且登记结婚的,因过错方触犯了刑法中的重婚罪,则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重婚罪之诉,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因过错方违反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属于法院判决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其次,法院通过无过错方在提供过错方与婚外异性长期同居生活的证据材料情况下,认定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过错方向其支付损害赔偿金,也可要求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法院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适当给无过错方多分得共同财产。
《刑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展开全部
告非法同居罪,
法律概念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法律概念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如果你老婆未与你离婚就与别人同居,只要你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与别人同居共同生活超过6个月,就触犯法律构成重婚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本着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诚的原则议事,有过错的一方应该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原则,只要你向法院提供你老婆婚内与别人非法同居的证据,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方面,她有可能被判决净身出户。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21-09-3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首先男女双方自愿同居,不违法,但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较长时间同居,而且男方也明知女方没有离婚,则这一对男女都涉嫌重婚罪,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会追究他们刑事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15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