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月底要计提增值税,附加税吗?怎么做分录?
2022-08-1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1、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2、城建税、教育附加费计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3、计提所得税:
借: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上交国家——上交地方
4、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5、地方规定的附加费按各地规定的比例缴纳,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6、城建税的税率则要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在市区、县城、镇以外的为1%。
扩展资料: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一)年应税劳务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应税劳务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是一般纳税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混合经营的,年度应纳税销售额按照申报的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算。
凡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信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健全的会计核算,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并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见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38号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后,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