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户主体和需要的证件不一样:个人业务的开户主体是个人,只需要个人身份证即可开户;对公业务的开户主体是企业或政府,开户需要相应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印等;
二、业务范围和流程不完全一样:对公业务要办理开户许可证等、往往会有对账、支票等业务,操作流程更复杂;而个人业务相对来说就更简单些;
三、责任承担不一样:个人业务承担责任的是个人,对公业务承担责任的是企业或政府部门。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纵观全球银行业发展,以信贷服务为基础,公司业务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商品流动相关服务、资金流动相关服务和资本流动相关服务。相应地,产品组合也经历了纵向和横向的不断深化发展,从最初的信贷、结算等传统业务逐步形成了目前全面、综合、立体的公司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一、“信贷业务”一如既往都将是公司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二、“贸易融资”是商品流动相关服务的典型代表。银行正是从商品流动服务——贸易融资和结算——开始公司业务的。
三、“现金管理”是资金流动相关服务的典型代表。它是银行完成从信贷服务向非信贷服务,从传统业务向资本市场业务转移的过渡环节。这一服务的主要客户是大、中型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对公业务
银行的服务对象按业务性质可分为个人和组织(单位)。对银行来说,为个人办理的业务就是对私业务,而为组织(单位)办理的业务就是对公业务。银行对公业务包括委托性住房金融、信贷业务、单位存款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企业电子银行、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金融基金托管等。
个人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存款业务:个人存款业务包括本外币储蓄等各种存款业务和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业务。2、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是指银行为个人提供的短期和长期借款业务。主要包括权利凭证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医疗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额度贷款等等。3、支付结算:主要指银行依托活期存款帐户,利用结算工具,为个人客户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费、转账、汇款等结算服务,实现客户的货币资金转移和清算。
对公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单位等客户为主体,围绕公存账户开展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包括企业电子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