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功等级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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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个人军功划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八一勋章。单位划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二十三 条对个人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六)八一勋章。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八一勋章为最高奖励。根据需要,中央军委可以设立其他勋章。
第二十四条 对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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