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
法律分析:1、到工商局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6、带营业执照前往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刻章(公章,私章,财务章),经办人代理刻章的时候,如果是新公司注册后第一次刻章会有刻章码,所以无需法人身份证件,只需要经办人身份证件。7、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8、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9、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核定税种。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二)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