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一、考生凭《准考证》(社会人员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试室(英语科提前20分钟)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对。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笔记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数学科考试可带指定型号的计算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二、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除因突发病经主考同意或交卷两种情况可离开试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离开试室(包括上厕所),强行离开试室者,按交卷离场处理。考试期间,不准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作暗号、不准偷看、换卷、冒名顶替、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试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三、考生必须在答卷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试室号、座位号等(语文、英语两科还要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不得在答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语文、英语两科选择题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信息点,非选择题和其他科都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地方作答。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
四、考生遇到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缺页、空白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监考员应当众予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或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清点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均不准带走。
六、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考生,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六、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改革
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普通高中会考具有统筹决策权。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是否组织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不再进行普通高中会考的地方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毕业考试制度。继续实施普通高中会考的地方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坚持按照会考作为水平考试的原则进行命题。适当减少会考科目,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和其他实践能力的考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部分质量好、信誉好的学校可免予会考,允许其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对成绩合格者颁发会考合格证书。
18.逐步形成允许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会考的机制。要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和补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