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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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补助标准: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助学补助,全省统一补助标准为:每生1500元/学期。
2、范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湖南省脱贫家庭子女。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由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发放助学补助,补助资金通过直补到户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
法律依据:《雨露计划扶贫补助项目的扶持对象和方式》 第一条 扶持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一、二年级)、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以下同)(一、二、三年级)已注册学籍的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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