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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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负责。但是如果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工程竣工后通过了验收、质量没有问题,事后在使用中出现泄漏的,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施工时的问题,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责任应由造成事故的不当使用者、或是工程的维护者负责。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大概有三种,分别是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在工程建设中一切违法行为都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般会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处罚款等,如果构成犯罪会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由施工方承担相关损失,包括安全事故对建设工程单位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单位在收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责令施工方作出相关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拓展资料: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拓展资料:工程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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