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孟子》的论辩艺术技巧(3)
浅谈有关《孟子》的论辩艺术技巧
孟子也善用包抄之术。如“齐桓晋文之事章”中有这样一个回合:孟子问曰:“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王曰:“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孟子又问:“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 ?”王却笑而不言。对一般人来说,人家不说,只好算了。但孟子有办法,你不说,我也要把你的话掏出来!他故意绕弯子进行多方测度:“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嬖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潍是哉?”这一系列问话,和前边的许多问话一样,皆藏答于问,明知故问,答案是给对方规定好的。不同的是,此番目的不在拿人,而在从侧面迂回、包抄、排除,以话套话,等到齐宣王按其规定的答案作出否定回答后,孟子一下子直捣黄龙:“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将其欲称霸天下之野心昭然揭出,使其无所逃遁或狡辩。这就是“包抄术”的妙用。苏洵在此处批曰:“至此上下之[3](P12—14)间,呼吸变化,奔腾控御,若捕龙蛇,真文之至也。大概已隐约看到了这一特点。这种辩术,直到今天,在教育子弟、审讯庭辩等场合都在自觉不自觉地运用着,而孟子,盖即其开山祖师也。
《滕文公下 》中孟子与其弟子彭更的一段论辩,值得注意:
(彭更)曰:“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孟子)
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sì,下同)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孟子的这段论辩,既是圈套术,又是包抄术,其包抄又不是从侧面迂回,而是从反面套话,即逻辑上所谓反证法。孟子将其巧妙融合在一起,是很有创造性的。
兵不厌诈,辩不厌谋。在论辩中设圈套,绕弯子,都与智谋有关,因之颇能体现孟子之善辩和论辩艺术之绝妙高超。
四、 比附术、诡辩术
东汉赵岐在《孟子题辞》说:“孟子长于譬喻,辞不迫切,而意以独至。”善用比喻确是孟子说理和论辩的一大特色,据统计,《孟子》中的取譬设喻达159处,古人总结的10种比[4]喻方法即直喻、隐喻、类喻、诘喻、对喻、博喻、详喻、简喻、引喻、虚喻,在《孟子》
中都可以找到例证。其脍炙人口者,如“五十步笑百步” (《梁惠王上》) 、“揠苗助长” (《公孙丑上》)、“恶醉而强酒”(《离娄上》)、“弈秋诲弈” (《告子上 》)、“杯水车薪” (同上)等等。就论辩艺术而言,这种比喻可称之为“比附术”。它能使抽象事理形象化,使论辩富有机趣,且以修辞与逻辑、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相结合的力量,将论辩引向深入,因而兼有明理与引导的双重功能。
如“齐桓晋文之事章”中,孟子几经纵擒后指出:“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王问“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孟子就用浅显而夸张的对喻作答:“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技,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接着又引《诗》“刑于寡妻,
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用引喻阐明推恩保民的重要性,启发对方反思权衡。在揭出齐宣王欲称霸天下的“大欲”后,孟子又顺乎拈来一个精隽的类喻: “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这一系列比喻,在论辩中都可称为比附术。运用比附术,既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事理,又发人深思,将论辩一步步引向既定的方向。
再看《公孙丑下》中的一段论辩: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曰:“不待三。”“然
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曰:“此则距心之罪也。”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孟子先用圈套术对付平陆邑宰孔距心,但未能使其知罪。又用比附术,以受人牛羊而为之牧之者作譬,不仅使孔氏知罪,而且以此讽谕齐王,又使齐王知罪,正所谓“一言而齐之君臣[2](P352)举知其罪”。可见其精当的比附术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再如《告子下》“任人有问屋庐子”一章。任地有人问屋庐子:“礼与食孰重?”答曰:“礼重。”又问:“色与礼孰重?”答曰:“礼重”。进而又问: “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去请教他的老师孟子,孟子说:这有什么难回答的,“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何啻)食重?取色这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屋庐子受此启发,茅塞顿开,前往应之曰:“珍(扭)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珍则不得食,则将珍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这譬喻太妙了!真是名师出高徒,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孟子师徒之善用比附,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比附虽妙,但在逻辑推理中,又可以说任何比喻都有其蹩脚的一面。再往前发展一步,即成为诡辩。所谓诡辩,就是用偷换概念做出的似是而非的推论,在对方不易发觉的情况下,能将其折服。孟子也十分擅长此术。
如在“齐桓晋文之事章”中,孟子拈来“缘木求鱼”这一生动比喻,把齐宣王称霸之欲说得十分荒唐可笑,而且后果还相当可怕。齐王不明其故,孟子又以 “邹人与楚人战”作譬,推出“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其理由是“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这里用的就是诡辩术。试想,孟子以“一服八”来代换和比附“邹敌楚”,但“楚”是个整体,而“八”却并非整体,完全可以各个击破,两个概念并不类同,而孟子则巧妙地偷梁换柱,移花接木,利用人们的思维错觉达到了说服对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