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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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而言,每一种色彩都带有自己的温度,而光,则是色彩的魂魄。它紧紧依附着颜色,渗透在颜色中,成为了色彩的肉体和呼吸。
因为有了光,色彩也就有了温度和灵魂。曾经看过一次莫奈的画展,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灿烂华美的光,即使是在晚年近乎失明的时候,他的作品里都对光线有着敏锐的感知。作品中暗淡的颜色不多,总是温暖、明亮的,流动着幸福愉悦。他总是可以带领我们的视觉走在风和日丽的天空下,经历微风吹拂,经历阳光在皮肤上的温暖,经历一种空气里的芬芳,因为光,所有的色彩都泛着一种瞬息万变的明度,专业的名词应该叫做色温。
年青的时候,最爱红色。那时的红色是幸福的代表色,人们用“红火”来形容美好的生活,它是温暖活泼的,象征热烈和甜美,瓜熟蒂落的圆满。
彼时,我曾带着无比的憧憬,做过一件红色的旗袍。婚礼那日,哪里会甘心自己化身成电影片尾那个大大的“完”字?美艳一些,许是能将自己变成精采的佳片预告。此后的日子,没有悬念,因为童话故事的结局总说,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日子,理所当然应该这般高光高饱和度的延续下去,喜乐无边。至今记得那件旗袍。正红的底色,配了闪着金色喜字的团花,一朵花托住一个大大的喜字。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仿佛烧到生命中去了。
我穿了旗袍,在试衣间的微光中看自己,人突然有些恍惚。只觉得身上这一个个的喜字脱离了底色,都像浮在半空中,离着衣服老远。而自己就是这衣服上的喜字,虚飘飘的,不落实地飘着,离那片喜庆的红色好远。试衣间里嵌着长条穿衣镜,四下里挂满了新娘的照片,不同的面孔笑嘻嘻由同款旗袍里伸出来,有一种一视同仁的,复制粘贴的喜气。人,竟然在这片红色里惶恐了起来。
婚礼那天,众星捧月,如愿以偿。整个人腾云驾雾,如同在神仙洞府,可这云雾消散之后,自己能够身落何处,真真全靠个人的造化了。其实每个女子都会在这红色里热热闹闹的浸染一番,期待的,喜悦的,艳压群芳的红,然而,时间一霎那就过去了,在这时光里,光线亦是逐渐的暗淡了下去。你年轻么?不要紧,过几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孩子一个个的被生出来,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新的光。一年又一年的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下一代又生出来了。这一代的色温逐渐变冷,渐渐的便被吸收到大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而层层叠叠的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不甘心。
在中国,很多女人越是上了年纪,越是爱穿明艳的红,她们试图为自己的生命打个光,增加一点温度,努力不让自己被那背景吸了去,可惜眸子里失了底气,骨子里的光亮早在素日的柴米油盐里消磨殆尽。如同光线与色彩的关系,没有了光,色彩便只剩空洞的肉身。人若早已在时光里失了魂,一件红衣,哪里可以回天?有时看到广场上穿得红艳的大妈,我会觉得这颜色里分明有着一种淡淡地悲伤。曾和朋友玩笑,我们老了以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吗?她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不会,你也不许。
年轻时的我,是爱情场上的骁勇善战的阿修罗。那时的爱情,务必要血肉横飞才算快意,玩具其实已经不再喜欢,却习惯了攥在手里不能放下,一边抱怨,一边不离不弃,置身感情之中,却永不满足,你爱我吗?你会一直爱我吗?你会爱我到死吗?歇斯底里,仿佛爱是所有企图的终极。
某日,我从衣柜最底层翻出那件红色旗袍,惊觉她早已失了温度,被时光揉进了灰,变成了暗淡的,面目可疑的颜色。昔日那种甜美亦是不复存在。不知何时,那红色竟变成一道伤口,黏腻腥甜,灼热疼痛,撕裂着,久久不能愈合。
我穿了它,在镜里再照,哪里还有当初的模样?我仓皇地脱下,宛如一个溃败的逃兵。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穿过红色。
衣橱里逐渐变成了黑白灰的主场,房间的装修变成了冷淡的北欧风。想,他们才是稳妥的,经得住岁月侵蚀,不悲不喜,不生不灭。如同现在的自己,习惯在矛盾中与自己平衡相处,不停起伏动荡的小小波浪汇聚成一片寂静无声的海洋。杀戮的时刻,已经过去。
直到某一天,看了一场韩国的电影。《男与女》。
故事发生在芬兰,冰冷的,被雪覆盖的国。天地一色,不分昼夜。整个电影,白色仿佛是它的唯一主色,所有欲望都在此冰封,从视觉到触觉,冷冽逼人。
她是孤独的人,虽然有家。
他也是。
各自被各自的不幸包围,如同52赫兹的鲸,在各自的深海里孤独前行。
漫天的雪。他们因为一点火而相识。
“有火吗?”
他看向她。
她和他一样,都在等待一场灼烧。
枯寂的人,都需要暖意和光亮。这场冷冽底色下的燃烧,却是一座深雪覆盖之下的火山,终究爆发,滚烫奔流,不可收拾。
冷色覆盖下的热烈,其实显得更有温度。
若给我一个孔刘那般的男子,我想,我亦会如女主一般奋不顾身。纵然这世界冰天雪地,无始无终。从来都是这样的,最先动情的是男人,最终破碎的是女子。可那又如何?
只要心中有光,总有一天还将被点燃。
要很久才会明白,爱,其实是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无论是爱一个人,还是爱一种颜色。我们是荒野中偶然邂逅的旅伴,彼此走过漫长的路,那一日,我们相遇。花间一壶酒,长夜倾谈。于是,我们交换历史、记忆,交换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隐匿的部分,陪伴走一段或长或短的路,之后,我们告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色彩不是用来满足内心的工具,它是一种信仰,一种思维方式,不要企图从颜色中获取自己缺失的东西,不要给色彩打上任何标签,终有一天,你会发现,生命的颜色,一直在变化,学会与自己相处,时刻点亮心里的光,这样才能找到人生的本色。
这样想来,谁说我没有上过色彩课?我浸淫在时光之中,听它每日的谆谆教导,或明或暗,或冷或暖,愿自己可以做一个懂得色彩的学生,无论色调如何,绝不可以早早的失了魂魄。愿我的自说自话,你永远也不会懂得,永远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简单人。
因为有了光,色彩也就有了温度和灵魂。曾经看过一次莫奈的画展,他的一生,都在追求灿烂华美的光,即使是在晚年近乎失明的时候,他的作品里都对光线有着敏锐的感知。作品中暗淡的颜色不多,总是温暖、明亮的,流动着幸福愉悦。他总是可以带领我们的视觉走在风和日丽的天空下,经历微风吹拂,经历阳光在皮肤上的温暖,经历一种空气里的芬芳,因为光,所有的色彩都泛着一种瞬息万变的明度,专业的名词应该叫做色温。
年青的时候,最爱红色。那时的红色是幸福的代表色,人们用“红火”来形容美好的生活,它是温暖活泼的,象征热烈和甜美,瓜熟蒂落的圆满。
彼时,我曾带着无比的憧憬,做过一件红色的旗袍。婚礼那日,哪里会甘心自己化身成电影片尾那个大大的“完”字?美艳一些,许是能将自己变成精采的佳片预告。此后的日子,没有悬念,因为童话故事的结局总说,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日子,理所当然应该这般高光高饱和度的延续下去,喜乐无边。至今记得那件旗袍。正红的底色,配了闪着金色喜字的团花,一朵花托住一个大大的喜字。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仿佛烧到生命中去了。
我穿了旗袍,在试衣间的微光中看自己,人突然有些恍惚。只觉得身上这一个个的喜字脱离了底色,都像浮在半空中,离着衣服老远。而自己就是这衣服上的喜字,虚飘飘的,不落实地飘着,离那片喜庆的红色好远。试衣间里嵌着长条穿衣镜,四下里挂满了新娘的照片,不同的面孔笑嘻嘻由同款旗袍里伸出来,有一种一视同仁的,复制粘贴的喜气。人,竟然在这片红色里惶恐了起来。
婚礼那天,众星捧月,如愿以偿。整个人腾云驾雾,如同在神仙洞府,可这云雾消散之后,自己能够身落何处,真真全靠个人的造化了。其实每个女子都会在这红色里热热闹闹的浸染一番,期待的,喜悦的,艳压群芳的红,然而,时间一霎那就过去了,在这时光里,光线亦是逐渐的暗淡了下去。你年轻么?不要紧,过几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稀罕的。孩子一个个的被生出来,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红嫩的嘴,新的智慧,新的光。一年又一年的磨下来,眼睛钝了,人钝了,下一代又生出来了。这一代的色温逐渐变冷,渐渐的便被吸收到大红洒金的辉煌的背景里去,而层层叠叠的金便是从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不甘心。
在中国,很多女人越是上了年纪,越是爱穿明艳的红,她们试图为自己的生命打个光,增加一点温度,努力不让自己被那背景吸了去,可惜眸子里失了底气,骨子里的光亮早在素日的柴米油盐里消磨殆尽。如同光线与色彩的关系,没有了光,色彩便只剩空洞的肉身。人若早已在时光里失了魂,一件红衣,哪里可以回天?有时看到广场上穿得红艳的大妈,我会觉得这颜色里分明有着一种淡淡地悲伤。曾和朋友玩笑,我们老了以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吗?她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不会,你也不许。
年轻时的我,是爱情场上的骁勇善战的阿修罗。那时的爱情,务必要血肉横飞才算快意,玩具其实已经不再喜欢,却习惯了攥在手里不能放下,一边抱怨,一边不离不弃,置身感情之中,却永不满足,你爱我吗?你会一直爱我吗?你会爱我到死吗?歇斯底里,仿佛爱是所有企图的终极。
某日,我从衣柜最底层翻出那件红色旗袍,惊觉她早已失了温度,被时光揉进了灰,变成了暗淡的,面目可疑的颜色。昔日那种甜美亦是不复存在。不知何时,那红色竟变成一道伤口,黏腻腥甜,灼热疼痛,撕裂着,久久不能愈合。
我穿了它,在镜里再照,哪里还有当初的模样?我仓皇地脱下,宛如一个溃败的逃兵。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穿过红色。
衣橱里逐渐变成了黑白灰的主场,房间的装修变成了冷淡的北欧风。想,他们才是稳妥的,经得住岁月侵蚀,不悲不喜,不生不灭。如同现在的自己,习惯在矛盾中与自己平衡相处,不停起伏动荡的小小波浪汇聚成一片寂静无声的海洋。杀戮的时刻,已经过去。
直到某一天,看了一场韩国的电影。《男与女》。
故事发生在芬兰,冰冷的,被雪覆盖的国。天地一色,不分昼夜。整个电影,白色仿佛是它的唯一主色,所有欲望都在此冰封,从视觉到触觉,冷冽逼人。
她是孤独的人,虽然有家。
他也是。
各自被各自的不幸包围,如同52赫兹的鲸,在各自的深海里孤独前行。
漫天的雪。他们因为一点火而相识。
“有火吗?”
他看向她。
她和他一样,都在等待一场灼烧。
枯寂的人,都需要暖意和光亮。这场冷冽底色下的燃烧,却是一座深雪覆盖之下的火山,终究爆发,滚烫奔流,不可收拾。
冷色覆盖下的热烈,其实显得更有温度。
若给我一个孔刘那般的男子,我想,我亦会如女主一般奋不顾身。纵然这世界冰天雪地,无始无终。从来都是这样的,最先动情的是男人,最终破碎的是女子。可那又如何?
只要心中有光,总有一天还将被点燃。
要很久才会明白,爱,其实是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无论是爱一个人,还是爱一种颜色。我们是荒野中偶然邂逅的旅伴,彼此走过漫长的路,那一日,我们相遇。花间一壶酒,长夜倾谈。于是,我们交换历史、记忆,交换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隐匿的部分,陪伴走一段或长或短的路,之后,我们告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色彩不是用来满足内心的工具,它是一种信仰,一种思维方式,不要企图从颜色中获取自己缺失的东西,不要给色彩打上任何标签,终有一天,你会发现,生命的颜色,一直在变化,学会与自己相处,时刻点亮心里的光,这样才能找到人生的本色。
这样想来,谁说我没有上过色彩课?我浸淫在时光之中,听它每日的谆谆教导,或明或暗,或冷或暖,愿自己可以做一个懂得色彩的学生,无论色调如何,绝不可以早早的失了魂魄。愿我的自说自话,你永远也不会懂得,永远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简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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