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1、申请:申请人在本市国土房管部门网站下载《人才解决住房申请表》,填写后向所在单位提交,并准备好材料。2、初审:在受理申请之日算起,所在单位应当完成对申请人住房等申报情况的初审,且将申请报告和意见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3、复核和公示: 10个工作日市相关部门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复核,且将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4、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签署审批意见。审批结果在房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网站上公布。5、按规定向需由财政负担的高层次人才发放货币补贴,或安排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