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政策
法律分析: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同样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可供被拆迁人选择。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30㎡的,按实确认安置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大于230㎡的,按230㎡确认安置面积。每户在确认的安置面积基础上可以向上靠户型增加10㎡,跨户型可以增加20—40㎡。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30㎡的部分,不安置住房,按照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2.5—3倍的范围内给予补偿。
其中,重置价格是根据目前房屋的估价,按照年限、成新推算出过去的价格,乘以2.5-3倍。据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般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后约为 650元/平方米,再乘以2.5-3倍。这样算下来,这部分的补偿约为2000元/平方米。(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