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调档函是人事工作术语,产生于高度计划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计划体制下,人力资源的流动有严格的手续。调档函便是这诸多严格手续中的一道。是调入单位向拟调入人当前所在单位发出的调阅拟调入人个人人事档案的函件。
1、由档案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
2、原单位出具转递通知并从机要渠道寄出或专人送达或新单位专人取走,
3、新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回复回执单,整个档案转递的手续完成。
一旦涉及到档案转递就得用到调档函。调档函需要提供身份证、《人才流动审批表》。
非人事代理协议单位员工调档程序:(1)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才中心档案服务窗口开具《商调函》,领取并填写《人才流动审批表》(本表需由原存档单位和现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并缴纳人事代理费。(2)本人人才中心档案服务窗口出具的商调函,前往原存档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并确认档案中是否具备转正定级材料,如无该项材料,应在原档案所在地补办好转正定级或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否则将影响工龄的连续计算及干部身份的确认。(3)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本中心手续,双方签字确认,人才中心档案服务窗口人员出具正式的档案接收回执及特殊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