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1、适用的法律不同;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3、违法的后果不同;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人事外包定义:
人事外包就是企业将人力资源部分或者全部外包给外部公司,有助于减少企业的用人压力,人事外包形式相对来说更加灵活,外包公司提供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完成企业的需求,企业根据完成情况支付相应的费用。
劳务派遣定义: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然后把员工派向其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在整个流程中,劳务派遣公司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不仅要招聘培训和派遣员工,还要寻找用人单位进行合作。劳务派遣一般都是临时性的工作,这种用工方式更灵活方便,可以满足不同用人单位的需求。
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合同签订双方不同:
人事外包是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外包公司只是为企业完成一部分工作,即人力资源的部分或者非核心工作交给外包服务商来完成;而劳务派遣是员工与企业不签订劳务合同,员工被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用人单位工作,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2)服务的内容不同:
简单来说,人事外包所涉及的内容更多,劳务派遣属于人事外包的一种,除此之外,人事外包还包括人事代理、员工培训、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等。
(3)概念不同:
人事外包,指企业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以协议方式交由专门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完成;而劳务派遣则是中介机构成为员工的法定雇主,实际用人单位同中介机构签订人才派遣或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只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人事管理则交由中介机构来做。
总之,人事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服务模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境。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方式。
(1)服务性质不同。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用工需求不同。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3)用工范围不同。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4)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5)结算标准不同。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6)管理角色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7)服务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
(8)相互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9)适用法律不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10)违法后果不同。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