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米二新政策
法律分析:4米2货车(蓝牌轻卡)虽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限值为18吨,但是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也就是说还是要符合一类车总质量4.5吨的要求。
法律依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5. 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 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二是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标准的规定,总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为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车长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为中型货车或大型货车,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的方向。三是总质量4.5吨及车长6米是货车参数的两个较为明显的界限值,易于划分。四是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与2003版标准额定载质量2吨的货车基本对应,包括的车辆范围略大。标准修订后,有一部分货车原2类货车降为1类货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符合国家降低收费负担的总体要求,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