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概念
集合的概念如下:
一、概念: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二、地位:
集合在数学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性。集合论的基础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在19世纪70年代奠定的,经过一大批科学家半个世纪的努力,到20世纪20年代已确立了其在现代数学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可以说,现代数学各个分支的几乎所有成果都构筑在严格的集合理论上。
三、特性:
1、确定性:
给定一个集合,任给一个元素,该元素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该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
2、互异性:
一个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认为是不相同的,即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有时需要对同一元素出现多次的情形进行刻画,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许出现多次。
3、无序性:
一个集合中,每个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间是无序的。集合上可以定义序关系,定义了序关系后,元素之间就可以按照序关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间没有必然的序。
四、表示方法:
表示集合的方法通常有四种,即列举法、描述法、图像法和符号法。
五、运算定律:
1、交换律:A∩B=B∩A;A∪B=B∪A。
2、结合律:A∪(B∪C)=(A∪B)∪C;A∩(B∩C)=(A∩B)∩C。
3、分配对偶律:A∩(B∪C)=(A∩B)∪(A∩C);A∪(B∩C)=(A∪B)∩(A∪C)。
4、对偶律:(A∪B)^C=A^C∩B^C;(A∩B)^C=A^C∪B^C。
5、同一律:A∪∅=A;A∩U=A。
6、求补律:A∪A'=U;A∩A'=∅。
7、对合律:A''=A。
8、等幂律:A∪A=A;A∩A=A。
集合的容斥原理(特殊情况):
card(A∪B)=card(A)+card(B)-card(A∩B)。
card(A∪B∪C)=card(A)+card(B)+card(C)-card(A∩B)-card(B∩C)-card(C∩A)+card(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