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的法律问题
Q1结婚的法定年龄
男女的结婚年龄要求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Q2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为男女双方之间,基于完全自愿形成婚姻关系。
Q3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Q4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5除《民法典》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无效情形以外,当事人能否以其他理由诉请婚姻无效?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十冬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Q6谁可以成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婚姻登记关系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Q7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原告可否撤诉?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2.房子属于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男方父亲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对该房产进行权利处分。(《物权法》第9条、第17条)
3.此类离婚案件只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不涉及赔偿问题。
4.解除婚姻关系时只有四种情况,受害人才能够得到赔偿:(《婚姻法》第46条)
《婚姻法》第46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