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和"做"的区别
“作”和“做”用法的区分在现代汉语中比较复杂,有的情况下还有争议。那么,“作”和“做”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呢?下面我跟你分享一下作”和“做”的区别。
(一)作”和“做”在语体色彩的区别
“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 成语 几乎全用“作”。
“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例如:
“作”的词语: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
“作”的成语: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苦中作乐、弄虚作假、述而不作。
“做”的词语: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
(二)作”和“做”在语义内容的区别
“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
“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作”的词语: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
“做”的词语: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三)作”和“做”在语法特征的区别
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
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作”的词语:作 报告 、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
“做”的词语: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
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
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 作文 、做小动作。
(四)作”和“做”在词义的区别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
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枪声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
至于“作声”与“做声”,《现代汉语词典》只收“做声”,但“默”字条的用例有“默不作声”。
《辞海》只收“作声”。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声”为正条兼收“做声”。
《汉语大词典》二者均收且释义相同。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作声”。
(2)“写作、创作”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 文章 )、作序、作传(写传记)等,依惯例用“作”。
作诗,依惯例多用“作”,但用“做”也无不可,《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以“做诗”为用例。
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 短语 ,常用“做”。
例如:做文章(写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支曲子等。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做”。
“书写”之义,只用“作”。例如:“仓促,也作仓猝。”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
(3)“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
前者如:做亲、做夫妻、做搭挡、做对头、做邻居、做朋友。
后者如:做寿、做礼拜、做满月、做弥撒、做生日、做筵席。
(五)作”和“做”在用法的区别
(1)“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
“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且动作性不强,其用法与“进行”相当,意义很虚。
例如:作安排、作采访、作承诺、作冲刺、作沟通、作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示、作修改、作要求、作引导、作注释、作指示等。其中的“作”,现在也常用“做”。
“做”多用于具体性的事务或职业性、专业性的工作。
例如:做工、做课(举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做活儿、做题、做药(从事药物推销工作)、做账、做 保险 、做慈善(做慈善事业)、做 广告 、做卡片、做建材(做建材生意)、做it、做楼盘、做手术、做网页、做珠宝(做珠宝生意)、做房地产,以及做保养、做交易、做实验、做营销、做运动等。
“做事”一词,现在只用“做”。“做主”与“作主”,两种词形可通用。
《现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主”为正条兼收“做主”。
《汉语大词典》则不分正、副条兼收“作主”、“做主”。
“处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 方法 ”之义,现在通行用“做法”,而不用“作法”。但“作文或作画的方法”与“施展法术”两义,只用“作法”,而不用“做法”。
出自《史记?商君列传》的成语“作法自毙”,意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也不能用“做”。
“作派”与“做派”,用法有别。作派,指派头即故作的姿态、架势,又指作风或做法。
做派,即做功,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
做功,或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或指物理学上力使物体在力的方向上发生移动,只能用“做”。
(2)“假装、做作”之义,多用“作”。如前面所举的“装模作样”、“装聋作哑”、“装腔作势”,现在通行用“作”,而不用“做”。
造作、作态、故作姿态、强作笑颜,只用“作”。作开心状、作痛苦状之类,因具有书面语色彩而多用“做”,但用“做”也不是绝对不行,《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有“做痛苦状”的用例。
做样子、做姿态,则用“做”。“表演”之义,有“做戏”一词,用“做”;成语“逢场作戏”,用“作”。来自港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作秀(put on a show)”,也可写为“做秀”。